跳到主要内容

偶读朋友的书

· 阅读需 18 分钟
不如怀念
Web 前端工程师 (Web Front-end Engineer)

最后更新于 2018-07-30 00:50:00

一次偶然得到了朋友不打算要的好多书,刚好闲着翻了翻,却觉得有那么几本书真的不错。

缘分

有些事情用缘分来形容再合适不过了,这一次是因为偶然间帮朋友“处理”她搬家时觉得累赘的东西——许多书外加一本英汉字典。

记得原来的我看过印象最深刻的一本书便是《诛仙》了,这还是一本网络小说。其实看了有好几本网络小说,但给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诛仙》,可能是因为它比较适合我的欣赏风格吧。

从小到大,没有像那么多朋友一样看过很多原著,以及名家写的小说散文。也不是说我不爱看书,我其实看了很多书,但看的书基本上都是实用类的书,比如计算机软件方面的。我一直觉得是自己认为那些书对自己价值和意义不大吧,最起码不能像计算机软件这些书一样帮我找个好工作;但更能说服我的是,我觉得有时候刻意的去看一些名著啊,散文小说的,反而无法体会到这些书所带来的真正价值,单纯的感动和印象深刻感觉诠释不了这么受人推崇的理由。我这么说当然多多少少有点依据,因为我曾经有段时间,刻意的去看鲁迅写的散文,看了有一段时间,发现鲁迅写的文章是好,但我似乎不能够融入其中,有的只是简单的感动和令人感到肃然起敬的精神。

其实书作为作者将其精神、生活阅历、理想等等一系列琐碎的事情作为艺术品表达和传播的载体,我觉得如果我去把它当作一件艺术品去看待的时候,其实一开始就失去了与作者近距离交流的机会,更谈不上体会到书带给我们的真正价值;反而,我觉得不那么刻意的话,在某个机会或者巧合下读了一本书,读完之后感觉写的真好,回过头来看原来作者是一个名家,又或者是一个在网络上都无法搜索到太多信息的写作者,其实这是我最想要的结果。

这一次,算是巧合又或是缘分,当时听到朋友让我帮她处理掉这些累赘时,还觉得要提这么重的书回到住处还是挺抱怨的,我建议朋友直接扔掉就行了。但现在回想起来,也不知道为什么当时自己提了回来,其实回来之后它们在房间躺了应该有整整一个季度吧。这次搬家之后,我没有扔掉这些书,带到了新住处,等收拾完之后,想了想以后要和陌生人合租了,没有以前和朋友一块合租时那样的气氛了,难免有些不悦。

此时,就看到了还静静躺在地上的朋友的书,翻了一下袋子,里面的书已经铺上了一层厚厚的灰尘,拿了抹布和纸将书擦干净后,随手将上面的几本书拿了出来,先看了看名字然后翻了翻目录和简介,这是我看书的习惯;当然我并没有刻意的去看作者是谁,这也符合我的风格。

庆幸的是,朋友的书基本上都是精装的,让人拿在手里最起码第一印象分还是很高的。人呢,都是视觉动物,连厨师都知道菜的卖相要好。

这一次,迷恋上了看书

三本书,《手机里的男朋友》、《在慌乱的世界,不慌不忙地爱》、《我们从未陌生过》,清一色女性朋友的书,不过我是男的,一个耿直的男生。

《手机里的男朋友》这本书在我看来确实太烂,充满了矫情、做作的男女之间感情故事,但我还是坚持看了有三分之一,后来实在乏味,我就想着同时看几本书也能换换口味,就翻了另外两本书,在看了一段时间之后,我就把这本书扔在一边了,我不打算看了。不过话说回来,这本书在那些女性朋友看来可能还是一本好书,不争论没有意义的事情,大家看自己喜欢的书对自己有意义就好。

在我看书的过程中,我还不时的向它们的主人反馈我的读后感,哪本书太烂,哪本书好看,我从来都不避讳,不过更重要的是,我说等我看完之后我会帮你寄回去,这些书扔掉太可惜了。后来,我越发的觉得,真的,扔掉太可惜了。

工作了快一年了,身边朋友读书的还在读书,工作了的也都到天南地北,和还在一个城市的偶而出去吃饭喝酒看电影也还不错。曾经的好朋友一起合租最后却反目,我不想去说谁对谁错,不过我也不想去原谅谁。在上学时候喜欢的女生在即将毕业时分手了,不过是那种很自然也不知道为什么就分开了的方式,有时候会极力的去挽回和讨好她,有时候却也觉得自己太过于打扰对方了,让她应该开始新的生活;总之,这种寂静无声的告别方式,无论是情侣还是朋友之间总是有一种说不出的感受。

其实,毕业之后比较纠结的就是,现在和那些还在读书的朋友出去吃饭一块玩,还是会比较尴尬的,一来是因为经济情况上的差异,总是在买单的时候容易发生尴尬;二来是因为确实大家接触的生活环境不同了,难免话题对不上。当然,这些很可能也是我自己想得太多。

在我看来,第一个问题是最好解决的,我原来还在上学的时候,和已经工作的朋友出去玩,我本想 AA 的,但朋友们没有让我得逞过;现在这种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我一样不会让那些还在校园的朋友得逞,一顿饭、一场电影的钱其实并不比朋友陪你一起吃饭,看电影来的珍贵,那些朋友我希望他们也能明白有些人适合 AA,而你们不一样。

话题对不上其实是比较严重的问题,但庆幸的是,大家都比较接地气,正能量满满,也能很好的化解这个问题,愿我们能保持住自己内心之中那份纯真的感情。

我已经 4 个月没有回家了,对于在外地工作的朋友来说,我可能是最容易回家的人了,他们是羡慕我的。

说了这么多与书无关的事情,其实就是在渲染缘分这件事。书之所以能让人产生共鸣,是我们能在作者所述的故事中看到自己相似的影子,能看到自己所向往的东西,又或许是恰好你正在经历与作者相似的生活,这些故事已经属于读书的人了,而不是写书的人。

《在慌乱的世界,不慌不忙地爱》是后来两本中我最先看的,原因再简单不过了,因为这本书的质量看起来没有另外一本书好,而我喜欢把好的东西留到最后。

确切的说,这两本书才是引起了我读书的极大兴趣,都是散文故事,很符合现在快时代的生活,长篇小说难免与现在的生活节奏有些格格不入。后来,我决定多读一些小说、散文的书,从实用技术类的书籍中掺杂一些新的东西,也算是生活的调剂。

书与人也得三观相合

天下的书这么多,名著更是多的数不胜数,但想让一本书能得到所有的人称赞是不容易的,当然我说的称赞是看过几遍之后依然觉得好,至于那些看了一半或者没看过的人我是不算在其中的。

相爱容易,因为五官;相处不易,因为三观。

这是某个人的签名,也是大家耳熟能详烂大街的却又极力推崇的四字绝句,包括我也一样。这句话说的其实很对,但就是因为烂大街了,它成了一句玩笑,一句梗,一个理由,一个不被大家怎么重视的东西。

要想让一个人觉得你写的东西好,其实不需要太多华丽的辞藻,那都是小学生写作文才应该考虑的事情。故事所传达的感情主旋律、价值观、社会观、人生观等等能被读书的人认可才是最重要的。

虽然作为朋友来说,她是买自己想看的书,而且都是推荐给女性朋友所读的书,但丝毫不影响我对其中一部分书的兴致。

后面两本书没有了前一本书那种娇柔做作的风格,看起来要舒服得多,最起码对于我来说是这样的,所以说有时候换一种风格就能产生奇效。当然,我自认为也不是那么肤浅的人,故事的核心还是要符合我的三观的。

两本书各有特色,但总的来说都是叙写一些生活在都市的上班族的感情、工作生活,刚好符合我踏入社会工作的生活阅历;但更重要的是,这些故事无论真实与否,都用我自认为比较合理的理由传递了积极向上的正能量,而非鸡汤。

与其说故事好,倒不如说是我欣赏这些人对生活的态度,我也一样向往好的生活,我也有理想。

生活总是可以被总结

在我看完之后,开始看新书的时候,其实记忆里已经对书的内容模糊了,这大概因为是散文的缘故,故事太多难免会记不住。

然而,生活给出一个难题,总会有一种方法能解决这种难题,那就是作者总会出其不意的引用一些其他人的句子,或者说写出一些令人深刻的感悟,来对这些故事做一个总结。往往是读过故事的人一看到这些句子就能在脑海中勾画出故事的原型,这真是一件幸运的事情。

婚姻,并不仅仅是一个名分,
而是从此刻开始,你要打开自己的心,
自然而诚恳地去信任另一个人;
两个原本独立的人,
融为一体,
从一个人的自由到两个人的温暖、从孤单到陪伴,从洒脱到责任,
生命从此进入另一个世界。

《在慌乱的世界,不慌不忙地爱》这本书第一章节的引语,传递出对待婚姻的观点吸引了我,我其实是对美好的婚姻以及婚后生活比较向往的,尽管它很难实现,但我依然觉得努力是有用的。

人不应该是插在花瓶里供人观赏的静物,
而是蔓延在草原上随风起舞的韵律。
生命不是安排,
而是追求,
人生的意义也许永远没有答案,
但也要尽情感受这种没有答案的人生。

这是作者引用的其他人的句子,我很庆幸能看到它,并尽可能的去理解它。我们作为一个平凡的人,干不出惊天动地的事,但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可以有自己独特的风格,不断的追求,实现自己,不沦为一个平庸的人。人,可以平凡,但要有趣。

即便是总结,一本书也会有许多来不及分享的美好的东西。

好书要分享

我是一个极度偏爱分享的人,我看到好的东西,无论是书、音乐,还是工艺品,都会分享给朋友。无论别人是如何看待我这种分享的行为,他们认为是强加给他们也罢,他们认为是我需要他们的思想和价值观需要保持与我一致也罢,我想的很简单,我不喜欢美好的东西被错过

于是,我看完之后和很多人分享了心得,并买了两本新书送给了一位女性朋友,男性朋友我没有考虑过,也许他们认为我看女生看的书是一种特殊的爱好。我送书给朋友的时候,还特意提醒了一下,书还行,但略显鸡汤,朋友没有理我,我当时心理活动还是挺丰富的,当然后面说了是因为她正在忙,没顾得上回消息。书都没让人家看,就先泼了一盆冷水,不过这符合我的风格。

到现在,分享依然是我坚持要做的事情。

结语

生活总是需要一些仪式感,工作总是需要一些使命感。认真的活,做一个有趣的人!

  • 《在慌乱的世界,不慌不忙地爱》- 宗柳伽
  • 《我们从未陌生过》- 何炅、张皓宸、大冰、荞麦、咸贵人等